周梦晗诗经习吟——卫风.木瓜-好风徐来

    周梦晗诗经习吟——卫风.木瓜-好风徐来

    周梦晗《诗经.卫风.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qiong琚ju。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jiu。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或为加深友情,或为表达恋情,人与人,礼物相往还,歌诗以咏之。
    一、不易认读的字句
    1、木瓜、木桃、木李:分别为三种植物的果实名称;
    2 、琼琚、琼瑶、琼玖:分别为三种美玉的名称;
    3、匪:非、不是。
    二、礼相往还,情意无价
    1、人之赠我礼甚轻:投我以木瓜、以木桃、以木李。
    2、我之还人情意真:报之以琼琚、琼瑶、琼玖。
    3、礼之往还,重在人心: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诗经》里的作品,以四字成句,是它的基本特色,而有时,也会例外,比如《木瓜》,以篇章而言,它完全体现了诗经的特色:回环往复,重叠复沓;以句式而言,它则表现出一种“例外”,非四字、非整齐,五字句为主、间以三字,从而产生出别样的韵致。
    “例外”之处,并不止此,还表现在“礼物价值的不对等”:别人投我以木瓜、木桃、木李,而我回报别人的,却是琼琚、琼瑶、琼玖。
    西周是极重人情的社会,礼尚往来,天经地义,大家相互之间,以礼物传达情意、加强联系,每一次礼相往还,基本需要遵循“价值对等”的原则,如此才能体现身份、地位、重视程度的平等,对于《木瓜》中巨大的“价值失衡”,怎么会得到当事人认可、受到后世的传唱呢?
    原因只有一个:我不缺木瓜、你也不缺琼琚,持物以赠,完全是为了表达双方心意,修好你我人情!
    如此便能够理解 :送礼、还礼的行为,是“人情往来”,不是“贸易往来”。礼的用途,木瓜不在“品尝甘甜”,琼琚不在“随身佩戴”,它们远远超越了物质功能,成为主人心愿的使者,将“永结同好”的意愿,传递到对方的心中。
    成为主人心愿的使者,在这个意义上,木瓜与琼琚,已经结好了一对人情,共同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并不曾有“价值失衡”可言呢。
    文明的人类,和平的社会,纯朴的人心,在这样的条件下,《木瓜》的动人之处,在于人类关系中,那可以超越物质交换的“情意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