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梦晗论当代人之自由——致我的妻子申丽丽-温蒂的成长日记

    周梦晗论当代人之自由——致我的妻子申丽丽-温蒂的成长日记

    周梦晗宝贝:
    很久没跟你说说心里话,前阵子跟你聊到《见字如面》节目,我还开玩笑说也要写封书信给你。你虽然生在当代,骨子里却充满着民国情怀,书信于你显然是很好的。你常常跟我提到你的一位师长和同窗,眼中充满羡慕之情。他们的自由和成功,心里对自己却心有不甘。其实在你嫁给我时,这种不甘就一直存在。
    你是一个心气很高的人,最后却被生活困扰,这是我的责任。和我的婚姻限制了你的自由,这也是我的责任。你常常说你对我的爱远远超过了我对你的,所以你负责了鸡毛蒜皮成全了我的海阔天空,每听到这些我便惭愧不已。
    其实人生很奇妙,关键几步决定一生轨迹,比如当初没有遇到我,没有去成都,没有在高考时失误,人生面貌可能全然不同,你可能像那位师长或同窗一样,出国留学,潜研技术,不会变成如今这样。一步失误步步失误,你一直抱怨自己运气不佳。可是,宝贝,你有没有想过,一个小小失误决定后面整个人生,这是多么可怕,这正是我们失去自由之体现。说没有自由,你可能不认同,但看看周围,有多少人日复一日,屈服于生活,束缚于一个偶然事件或固有社会关系所构建的轨迹中,他们抓住或错过了一些机会,过的很好或者很平庸,他们习惯了周围的环境。但从来不敢跳出来,这样的人生如坐公车,不敢中途下站,在这个狭小的空间一直坐到终点。
    自由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能有更多的选择权,能为自己立法,决定自己人生。他是一切人生价值的基础,是价值的价值,正如没有自由,我们如何去发现并实践其他呢?你喜欢的三毛,林徽因,在那个年代拥有了自由。活出了精彩。但我们呢,轨迹和大多数青年一样,目标也和大多数青年一样,求学结婚买房生子,今天可以看电影,明天可以去旅游,攒点钱可以买点奢侈品,看上去很自由,但我们不敢辞职,不敢得罪人,不敢把房子卖了,不敢换个城市生活,甚至不敢想,想不到。我们被社会塑造成高效的机器,却失去了珍贵的个人属性,一步步被推着向前,目标一致,喜好一致,行动一致。这就是当代人的自由,虽然很知足,但很乏味。
    我常说人都过三十了,却没什么朋友,因为周围的人实在太一样了,相互聊两句就觉得乏味,朋友本是不同人生的碰撞,三教九流,各自精彩。若都是一样,实在找不出有什么好聊的。我曾经和你讨论过高效率、计划性的人生是否值得过,在自由的角度,显然是不值得。
    人生很珍贵,他只为自由而生,成功的人,不是财富,不是社会地位,也不是孤芳自赏,而是自由,自主的选择不同的道路,不同的风景,自主的选择各自的人生标尺。只要自由,一位乡村教师、一位科学家,一位富商巨贾都同样成功,只要自由,人无贵贱,都能精彩。自由不是大众化,而是多元化。这是多么基本而又高贵的价值啊。他包含两层含义:
    1、主观感知:一个生活在愚昧状态,无法感知自由存在的人,是无法拥有他的
    2、客观能力:自由是种选择价值的能力,你可以不选,但一定有这种能力
    显然,自由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种能力,如善、爱、正义、审美一样,需要感知,需要付出勇气和代价,卢梭讲人生而自由,却无所不在枷锁,讲的就是自由的代价。你常羡慕那些30岁学钢琴,60岁开画展的人,自己却总以年龄为借口,推脱这些事。我真希望你我这样到中年还无法拥有自由的人能坚持一下自己,能跳出安全感和生活惯性,为自由而追求,不管在哪个年龄。
    也许有人会说,钱是自由的最大障碍,没有钱何来自由。这显然是狭隘的,逻辑上错误的,是先有钱才谈自由,还是先认知自由在谈钱?钱本身没有内在价值,他只有工具价值,如果你的自由需要很多钱,那就努力追求财富,不被其束缚,把钱作为没有自由的借口,这是弱者的逻辑。
    另外于自由,钱的作用真的没有这么大,他是能力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甚至我们可以完全脱离金钱谈自由,因为自由是个人性,不是社会性,尤其是我们当代,生产效率提高,信息获取成本降低,一个流浪歌手只需要零星路费就能纵横四海,一个乡村教师只需要几间教舍就能带孩子遨游天地,自由的代价越来越不在于金钱而在于知识和技能。自由第一原则显然要优于第二原则。如果你拥有知识,才华,技能和自我认知能力,自由真的就不远了,大可不必去纠结要赚钱还是要理想,其实在你追求理想,自由就有了,钱自然也有了。
    有一句话,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他强调人的社会性,却忽略了个人性,犹如我们当代的我们,作为社会群体的一枚小零件,过分的一致带来了效率,却让我们迷茫,让我们习惯,让我们重复重复。殊不知人生还有其他活法,我们的世界之外还有很多世界,宝贝,让我们心怀自由,适当的活在生活之上吧,60岁和20岁的你我是可以同样精彩。
    最后,要感谢你对我生活的打理,敬上
    温蒂的成长日记,记录我的思考,关于感兴趣的历史、哲学和艺术
    苏州 20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