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梦晗诗经·卷一·国风·周南·一卷·十一篇(611)-第三时间

    周梦晗诗经·卷一·国风·周南·一卷·十一篇(611)-第三时间

    周梦晗 诗经·国风·周南·第六篇·桃夭诗经·国风·周南·第七篇·兔罝诗经·国风·周南·第八篇·芣苢诗经·国风·周南·第九篇·汉广诗经·国风·周南·第十篇·汝坟诗经·国风·周南·第十一篇·麟之趾
    06·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译文
    桃花怒放千万朵,色彩鲜艳红似火。这位姑娘要出嫁,喜气洋洋归夫家。桃花怒放千万朵,果实累累大又多。这位姑娘要出嫁,早生贵子后嗣旺。桃花怒放千万朵,绿叶茂盛永不落。这位姑娘要出嫁,齐心协手家和睦。
    注释夭夭:花朵怒放,美丽而繁华的样子。灼灼:花朵色彩鲜艳如火,明亮鲜艳的样子。华:同“花”。之子:这位姑娘。于归:姑娘出嫁。古代把丈夫家看作女子的归宿,故称“归”。于:去,往。宜:和顺、亲善。蕡(fén):草木结实很多的样子。此处指桃实肥厚肥大的样子。有蕡即蕡蕡。蓁(zhēn):草木繁密的样子,这里形容桃叶茂盛。
    赏析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象桃花一样鲜艳,象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象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美的具体内容不仅仅是“艳如桃花”,还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与善之结合,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价这种观念呢?先秦人为什么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还不仅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说在整部《诗经》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义上说,《诗经》是把这方面的内容放在头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说它在《诗经》中的地位是很为突出的。如果我们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内容摆一摆,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问题,在《诗经》中确实是占有无与伦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关雎》,讲的是一个青年男子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与她结为夫妻。
    第二篇《葛覃》,写女子归宁,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写她的勤、俭、孝、敬。
    第三篇《卷耳》,写丈夫远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贺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贺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头几篇(除掉第四篇),它们写了恋爱,结婚,夫妻离别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亲等等,可以说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问题都谈到了。
    一部《诗经》,三百零五篇,开卷头几篇几乎全部是写婚姻家庭问题的,岂不令人深思?不论是谁编辑的“诗三百篇”,不论孔子是删诗了、还是整理诗了,抑或是为“诗三百篇”作了些正乐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说明了他们是十分重视婚姻和家庭问题的。
    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评论这个问题呢?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下,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每个人都仰仗着家庭迎接困难,战胜天灾,争取幸福生活,当然希望家庭和睦、团结。娶亲是一件大事,因为它关系到家庭未来的前途,所以,对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这很容易理解。
    从统治者方面来说,就要复杂多了。《礼记·大学》引到《桃夭》这首诗时说:“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这可真是一语道破。家庭是社会的最基本单位,家庭的巩固与否与社会的巩固与否,关系十分密切。到了汉代,出现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之说。不论“三纲”,还是“五常”,它们都以夫妇关系为根本,认为夫妇关系是人伦之始,其它的四种关系都是由此而派生出来的。宋代理学家朱熹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男女者,三纲之本,万事之先也。”(《诗集传》卷七)从这段论述,我们也可以看出统治者为什么那么重视婚姻、家庭问题。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说得很为透僻。他说:“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上承宗庙,下启子孙,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为了“宜国”,在他们眼里,“宜家”与“宜国”原本是一回事,当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不论自古以来多少解经者就《桃夭》作过多少文章,但象小桃树那样年轻,象春日骄阳下桃花那样鲜艳、美丽的少女,却永远活在读者心里。人们衷心祝愿她:“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吟诵《桃夭》,不喝也醉了。
    清姚际恒评论此诗说:“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自古,漂亮的女子总是受到超常的宠爱,文学更是不吝字墨,推波助澜。无论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还是“玉腕枕香腮,桃花脸上开。”,读起来,总不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更意浓神近,耐人玩味。
    默默的读几遍,然后展开想象的画卷,你会看到千年前,在那桃花盛开的时候,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千年的风从那片“灼灼”的桃林中穿过,摇曳着艳丽的桃花,婀娜着多姿的桃枝,似乎有醉人的馨香随风破卷,扑面而来。但你分不清这是什么香,因为你仔细去看,在桃花丛中,隐约着一个款款移动的女子,少女的清香与花香混揉在一起,这是快乐的味道。
    画中的女子两颊飞红,面带娇羞,目光躲闪,却又忍不住兴奋的顾盼,在夭夭桃实、灼灼花枝的衬托下,人若桃花,两相辉映,怡人的快乐迅即涌上心头,你甚至可以听到女子的心声:“今天我要嫁给你啦,今天我要嫁给你啦......”
    之子与归,是说这个美丽的新娘就要出嫁了。归,妇人谓嫁曰归。在夸了即将出嫁的新娘的美貌之后,诗意开始延伸,人们随之将目光投向婚后的生活,那是怎样的呢?诗里唱到“宜其室家”、“ 宜其家室”、“ 宜其家人”。
    宜,和顺美满的意思,室谓夫妻所居,家为一门之内。如果说对新娘容比桃花是毫不掩饰的赞美的话,这里就是含蓄的将女子的“善”,掩藏在宜家宜室宜人中了。试想,新人过门后,若能让一大家子都和睦幸福,仅有美丽的脸蛋是不够的,必得有颗善良的心,才能让公婆姑嫂叔伯接受,才能被夫家的人所接纳,日子才能和顺美满,其乐融融。
    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诗三百”开篇,写尽了爱情与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说明家庭和婚姻的重要性,这不仅仅是人们生活的期盼,也是统治者的希望,所谓“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说白了,就是建立在“宜家”、“ 宜室”、“ 宜人”上的“宜国”。
    不管怎样,“桃夭”是中华民族延续到现在的喜庆与祝福,就是今天,我们也同样祝愿着如桃花般的女子,“之子于归”,能够生活美满,家庭幸福,“宜其室家”。
    雅析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诗经是那片桃林。流光的霞披,如新娘的红盖头,被春风轻轻掀起。果实饱满的模样太惹人怜爱了,她们真像一群孩子,密密匝匝地挤在枝叶间,笑闹着,春天仅仅有了这些果子就不会冷清。当初桃花流水,不还叹息过吗?你担心这季节象梭子一样飞去了,藏着十八岁少女的心事,像春天藏着太多太多的花朵,你不说,不说也羞呵。
    小姐妹出嫁前,你陪着流了一晚的泪,你想过,自己也将有这样大哭一场的日子,离开家,离开父母,头顶一块红布,骑上高高的骏马,在吹吹打打的热闹声中,不知为何,也不问为何,就要向陌生的新郎全身心地交付自我。小姐妹归宁之时,像沾露的梨花,不胜娇羞,你问她们“结婚好吗”,她们回答“真好”,再问,却云山雾罩,笑言,“急什么,你迟早要知道的。”你有一点点羡慕她们,暗自猜测:我做新娘,会不会很快乐?
    灼灼其华桃花是火啊,是春天的火,是内心的火,燃起你莫名的相思,那少年曾在垅间走过许多回,既俊雅,又健硕,相遇时,他微微一笑,就捉住了你的灵魂。“他会不会娶我?”你这样温柔地等待,夏蝉唱完了,秋雁飞过了,终于在某个雪后的黄昏有了消息,他在火塘边与父兄们说着要紧的话,每一言你都隔窗听见了,心儿如一活蹦乱跳的小鹿,你有些担心,它会脱腔而走。
    一桩美满的婚姻终于在那个雪夜瓜落蒂熟。又是桃花灼灼而开,明艳的少女就要出嫁。祝福吧,她带着着美好的祝福开始新的生活。从此以后,她将成为贤妻,成为慈母。
    《孟子·滕文公》中有言,“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三千年前的婚姻的确是一道亮丽的风景,至今看去仍旧图画一般,不曾丝毫褪色,不曾减弱当初馥郁的芳馨。那年的桃花自有一种奔放之美,三千年后,犹听到那古乐之喧和新人之笑,不禁生出对遥远春天最真切的爱慕。
    艺术特色
    各章的前两句,是全诗的兴句,分别以桃树的枝、花、叶、实比兴男女盛年,及时嫁娶。清姚际恒《诗经通论》:“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这种意象被后世的诗人反复使用。诗中运用重章迭句,反复赞咏,更与新婚时的气氛相融合,与新婚夫妇美满的生活相映衬,既体现了歌谣的风格,又体现了农村的物侯特征。《文心雕龙》:“故‘灼灼’状桃花之鲜,‘依依’尽杨柳之貌,‘杲杲’为日出之容,……”总之,这首诗虽然并不长,但有它独特的个性,并且体现了先民社会特有的那些礼俗和风情,给后世的文学创作以营养。
    赏析
    这是一首祝贺年青姑娘出嫁的诗。据《周礼》云:“仲春,令会男女。”周代一般在春光明媚桃花盛开的时候姑娘出嫁,故诗人以桃花起兴,为新娘唱了一首赞歌。旧说如《毛序》等以为与后妃君王有关,为今人所不取。
    全诗分为三章。第一章以鲜艳的桃花比喻新娘的年青娇媚。人们常说:第一个用花比美人的是天才,第二个用花比美人的是庸才,第三个用花比美人的是蠢才。《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所以说这里是第一个用花来比美人,并不为过。自此以后用花、特别是用桃花来比美人的层出不穷,如魏·阮籍《咏怀·昔日繁华子》:“天天桃李花,灼灼有辉光。”唐·崔护《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宋·陈师道《菩萨蛮》词:“玉腕枕香腮,桃花脸上开。”他们皆各有特色,自然不能贬之为庸才、蠢才,但他们无不受到《诗经》这首诗的影响,只不过影响有大小,运用有巧妙而已。这里所写的是鲜嫩的桃花,纷纷绽蕊,而经过打扮的新嫁娘此刻既兴奋又羞涩,两颊飞红,真有人面桃花,两相辉映的韵味。诗中既写景又写人,情景交融,烘托了一股欢乐热烈的气氛。这种场面,即使在今天还能在农村的婚礼上看到。第二章则是表示对婚后的祝愿。桃花开后,自然结果。诗人说它的果子结得又肥又大,此乃象征着新娘早生贵子,养个白白胖胖的娃娃。第三章以桃叶的茂盛祝愿新娘家庭的兴旺发达。以桃树枝头的累累硕果和桃树枝叶的茂密成荫,来象征新嫁娘婚后生活的美满幸福,真是最美的比喻,最好的颂辞。朱熹《诗集传》认为每一章都是用的“兴”,固然有理,然细玩诗意,确是兴中有比,比兴兼用。全诗三章,每章都先以桃起兴,继以花、果、叶兼作比喻,极有层次:由花开到结果,再由果落到叶盛;所喻诗意也渐次变化,与桃花的生长相适应,自然浑成,融为一体。
    诗人在歌咏桃花之后,更以当时的口语,道出贺辞。第一章云:“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也就是说这位姑娘要出嫁,和和美美成个家。第二、三章因为押韵关系,改为“家室”和“家人”,其实含义很少区别。古礼男以女为室,女以男为家,男女结合才组成家庭。女子出嫁,是组成家庭的开始。朱熹《诗集传》释云:“宜者,和顺之意。室谓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实际上是说新婚夫妇的小家为室,而与父母等共处为家。今以现代语释为家庭,更易为一般读者所了解。
    此篇语言极为优美,又极为精炼。不仅巧妙地将“室家”变化为各种倒文和同义词,而且反覆用一“宜”字。一个“宜”字,揭示了新嫁娘与家人和睦相处的美好品德,也写出了她的美好品德给新建的家庭注入新鲜的血液,带来和谐欢乐的气氛。这个“宜”字,掷地有声,简直没有一个字可以代替。
    对《国风·周南·桃夭》一诗的主旨,也有人提出了新的说法,认为这首诗是先民进行驱鬼祭祀时的唱词,其内容是驱赶鬼神,使之回到归处,并祈求它赐福人间亲人。
    创作背景
    关于此诗的背景,《毛诗序》以为与后妃君王有关。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对这种观点进行了驳斥,认为“此皆迂论难通,不足以发诗意也”。现代学者一般不取《毛诗序》的观点,而认为这是一首祝贺年青姑娘出嫁的诗。
    07·国风·周南·兔罝
    肃肃兔罝,椓之丁丁。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肃肃兔罝,施于中逵。赳赳武夫,公侯好仇。肃肃兔罝,施于中林。赳赳武夫,公侯腹心。
    译文
    兔网结得紧又密,布网打桩声声碎。武士气概雄赳赳,是那公侯好护卫。
    兔网结得紧又密,布网就在叉路口。武士气概雄赳赳,是那公侯好帮手!
    兔网结得紧又密,布网就在林深处。武士气概雄赳赳。是那公侯好心腹!
    注释肃肃(suō):整饬貌,密密。罝(jū 居):捕兽的网。椓(zhuó 浊):打击。丁丁(zhēnɡ 争):击打声。布网捕兽,必先在地上打桩。赳赳:威武雄健的样子。公侯:周封列国爵位(公、侯、伯、子、男)之尊者,泛指统制者。干:盾牌。城:城池。干城,比喻捍卫者。逵(kuí 魁):九达之道曰“逵”。中逵,即四通八达的路叉口。仇(qiú 求):通“逑”。林: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中林,林中。腹心:比喻最可信赖而不可缺少之人。
    鉴赏将打桩设网的狩猎者,与捍卫公侯的甲士联系起来,似乎也太突兀了些。但在先秦时代,狩猎本就是习练行军布阵、指挥作战的“武事”之一。《周礼·大司马》曰:“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陈(阵),如战之陈,辨鼓铎镯铙之用,……以教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遂以蒐田(打猎)。”其他如“中夏”、“中秋”、“中冬”,亦各有“教茇舍(野外驻营)”、“教治兵”、“教大阅(检阅军队的综合训练)”的练兵活动,并与打猎结合在一起进行。按孔子的解释就是:“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兵者凶事,不可空设,因蒐狩(打猎)而习之。”打猎既为武事,则赞美公侯的卫士,偏从打桩设网的狩猎“兴起”,也正在情理之中了。
    一场紧张的狩猎就将开始。从首章的“肃肃兔罝,椓之丁丁”,到二章、三章的“施于中逵”、“施于中林”,虽皆为“兴语”,其实亦兼有直赋其事的描摹之意。“兔”解为“兔子”自无不可,但指为“老虎”似更恰当。“周南”江汉之间,本就有呼虎为“於菟”的习惯。那么,这场狩猎所要猎获的对象。就该是啸声震谷的斑斓猛虎了!正因为如此,猎手们所布的“兔置”,结扎得格外紧密,埋下的网桩,也敲打得愈加牢固。“肃肃”,既有形容布网紧密之义,但从出没“中逵”、“中林”的众多狩猎战士说,同时也表现着这支队伍的“军容整肃”之貌。“丁丁”摹写敲击网“椓”的音响,从路口、从密林四处交汇,令人感觉到它们是那样恢宏,有力。而在这恢宏有力的敲击声中,又同时展示着狩猎者振臂举锤的孔武身影。
    从诗中所咏看,狩猎战士围驱虎豹的关键场景还没有展开,就突然跳向了对“超赳武夫”的热烈赞美。但被跳过的狩猎场景,其实是可由读者的丰富想像来补足的。《郑风·大叔于田》就曾描摹过“火烈具举,襢裼暴虎(袒胸手搏猛虎)”的惊险场面,以及“叔善射忌,又良御(车)忌,抑磬控忌(忽而勒马),抑纵送忌(忽而纵驰)”的追猎猛兽情景。这些,都可在此诗兴语的中断处,或热烈赞语的字行间想见。而且由猎手跳向“武夫”,由“兔罝”跳向“干城”,又同时在狩猎虎豹和沙场杀敌之间,实现了刹那间的时空大转换:这些在平时狩猎中搏虎驱豹的健儿,一旦出现在捍卫国家的疆场之上,将在车毂交错、箭矢纷坠之际,挥戈击退来犯强敌,而巍然难摧如横耸的城墙。于是一股由衷的赞美之情,便突然充溢于诗人胸际,甚至冲口而出,连连呼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好仇、腹心)”了。
    诗写得很自豪。在三章相叠的咏唱之中,这种自豪也因了“干城”、“好仇”以至“腹心”的层层推进,而增添了一种神采飞扬的夸耀意味。这对那些“公侯”来说,有这么一些孔武有力之士为其卖命,当然是值得自矜的。但对于“春秋无义战”的那个时代来说,甘将一身武艺,售予公侯之家,而以充当他们的“腹心”为荣,就很难说是一件幸事了。《诗经》“国风”中另一些为离乡背井、久役不归或丧身异域,而咽泣、哀号和歌哭的诗作,也许更能透露:在这种夸耀背后,还掩盖着怎样一种广大无际的悲哀。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毛诗序》、朱熹《诗集传》以为诗的主旨是讲“后妃之化”、“(周)文王德化之盛”,实在令人感到穿凿牵强,而欧阳修《诗本义》、方玉润《诗经原始》所持的“美武夫忠勇说”、“咏武夫田猎说”差为近之。
    赏析二从首章的“肃肃兔罝,椓之丁丁”,到二章、三章的“施于中逵”、“施于中林”,虽皆为“兴语”,其实亦兼有直赋其事的描摹之意,一场紧张的狩猎就将开始。“兔”解为“兔子”自无不可,但指为“老虎”似更恰当。“周南”江汉之间,本就有呼虎为“於菟”的习惯。那么,这场狩猎所要猎获的对象。就该是啸声震谷的斑斓猛虎了!正因为如此,猎手们所布的“兔罝”,结扎得格外紧密,埋下的网桩,也敲打得愈加牢固。“肃肃”,既有形容布网紧密之义,但从出没“中逵”、“中林”的众多狩猎战士说,同时也表现着这支队伍的“军容整肃”之貌。“丁丁”摹写敲击网“椓”的音响,从路口、从密林四处交汇,令人感觉到它们是那样恢宏,有力。而在这恢宏有力的敲击声中,又同时展示着狩猎者振臂举锤的孔武身影。
    从诗中所咏看,狩猎战士围驱虎豹的关键场景还没有展开,就突然跳向了对“赳赳武夫”的热烈赞美。但被跳过的狩猎场景,其实是可由读者的丰富想像来补足的。《郑风·大叔于田》就曾描摹过“火烈具举,襢裼暴虎(袒胸手搏猛虎)”的惊险场面,以及“叔善射忌,又良御(车)忌,抑磬控忌(忽而勒马),抑纵送忌(忽而纵驰)”的追猎猛兽情景。这些,都可在此诗兴语的中断处,或热烈赞语的字行间想见。而且由猎手跳向“武夫”,由“兔罝”跳向“干城”,又同时在狩猎虎豹和沙场杀敌之间,实现了刹那间的时空大转换:这些在平时狩猎中搏虎驱豹的健儿,一旦出现在捍卫国家的疆场之上,将在车毂交错、箭矢纷坠之际,挥戈击退来犯强敌,而巍然难摧如横耸的城墙。于是一股由衷的赞美之情,便突然充溢于诗人胸际,甚至冲口而出,连连呼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好仇、腹心)”了。
    诗写得很自豪。在三章相叠的咏唱之中,这种自豪也因了“干城”、“好仇”以至“腹心”的层层推进,而增添了一种神采飞扬的夸耀意味。这对那些“公侯”来说,有这么一些孔武有力之士为其卖命,当然是值得自矜的。但在另外一个方面,对于“春秋无义战”的那个时代来说,甘将一身武艺,售予公侯之家,而以充当他们的“腹心”为荣,就很难说是一件幸事了。《诗经》“国风”中另一些为离乡背井、久役不归或丧身异域,而咽泣、哀号和歌哭的诗作,也许更能透露:在这种夸耀背后,还掩盖着怎样一种广大无际的悲哀。
    创作背景
    先秦时代,狩猎本是习练行军布阵指挥作战的武事之一,这点在《周礼·大司马》中有记载,这首兔罝即是对当时狩猎的情况的记载和对勇武的战士的形象歌颂的诗歌。
    08·国风·周南·芣苢
    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采采芣苢,薄言掇之。采采芣苢,薄言捋之。采采芣苢,薄言袺之。采采芣苢,薄言襭之。
    译文
    采呀采呀采芣苢,采呀采呀采起来。采呀采呀采芣苢,采呀采呀采得来。采呀采呀采芣苢。一片一片摘下来。采呀采呀采芣苢,一把一把捋下来。采呀采呀采芣苢,提起表襟兜起来。采呀采呀采芣苢,掖起衣襟兜回来。
    注释采采:采而又采。芣苢(fúyǐ ):植物名,即车前草,其叶和种子都可以入药,有明显的利尿作用,并且其穗状花序结籽特别多,可能与当时的多子信仰有关。薄言:发语词,无义。这里主要起补充音节的作用。有:取得。掇(duō):拾取,伸长了手去采。捋(luō):顺着茎滑动成把地采取。袺(jié):一手提着衣襟兜着。襭(xié):把衣襟扎在衣带上,再把东西往衣里面塞裹。
    赏析
    “芣苢”即车前草,这是当时人们采车前时所唱的歌谣。(不一定)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
    创作背景
    这是周代人们采集野生植物车前子时所唱的歌谣。《毛诗序》:“《芣苢》,后妃之美也,和平则妇人乐有子矣。”后人多不赞成毛序的说法。
    09·汉广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译文
    南山乔木大又高,树下不可歇阴凉。汉江之上有游女,想去追求不可能。汉江滔滔宽又广,想要渡过不可能。江水悠悠长又长,乘筏渡过不可能。
    柴草丛丛错杂生,用刀割取那荆条。姑娘就要出嫁了,赶快喂饱她的马。汉江滔滔宽又广,想要渡过不可能。江水悠悠长又长,乘筏渡过不可能。
    柴草丛丛错杂生,用刀割取那蒌蒿。姑娘就要出嫁了,赶快喂饱小马驹。汉江滔滔宽又广,想要渡过不可能。江水悠悠长又长,乘筏渡过不可能。
    注释休思:休思。休:止息也;思:语气助词,没有实义。汉:指汉水。游女:在汉水岸上出游的女子。江:指长江。永:水流很长。方:渡河的木排。这里指乘筏渡河。翘翘:众也,秀起之貌。错薪:杂乱的柴草。楚:杂薪之中尤翘翘者秣(mò):喂马。蒌(lóu):草名,即蒌蒿
    赏析
    从结构形式上分析,《汉广》全篇三章,前一章独立,后二章叠咏,同《诗经》中其他重章叠句的民歌,似无差异。但从艺术意境看,三章层层相联,自有其诗意的内在逻辑。可析而为二。
    首先,全诗三章的起兴之句,传神地暗示了作为抒情主人公的青年樵夫,伐木刈薪的劳动过程。方氏由此把《汉广》诗旨概括为“江干樵唱”,否定其恋情诗的实质,仍不免迂阔;但见出起兴之句暗示了采樵过程,既有文本依据,也是符合劳动经验的。
    其次,从结构形式看,首章似独立于二、三两章;而从情感表现看,前后部分紧密相联,细腻地传达了抒情主人公由希望到失望、由幻想到幻灭,这一曲折复杂的情感历程。有希望有追求,才有失望有失落;但诗篇于此未作明言,对这位青年当年追求思恋的一往深情,让读者得之言外。诗篇从失望和无望写起,首章八句,四曰“不可”,把追求的无望表达得淋漓尽致,不可逆转。一般把首句视为起兴;如果换一种读法,把“汉有游女,不可求思”置于首位,那么,“南有乔木,不可休思”便可视为比喻,连同“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构成一组气势如潮的博喻;瞻望难及的无限怅惘之情,也表现得更为强烈。当年苦恋追求,今日瞻望难及。但心不甘、情难拔,于是由现实境界转入幻想境界。三、三两章一再地描绘了痴情的幻境:有朝“游女”来嫁我,先把马儿喂喂饱;“游女”有朝来嫁我,喂饱驹儿把车拉。但幻境毕竟是幻境,一旦睁开现实的眼睛,便更深地跌落幻灭的深渊。他依然痴情而执着,但二、三两章对“汉广”、“江永”的复唱,已是幻境破灭后的长歌当哭,比之首唱,真有男儿伤心不忍听之感。总之,诗章前后相对独立,情感线索却历历可辨。抒情主人公是位青年樵夫。他钟情一位美丽的姑娘,却始终难遂心愿。情思缠绕,无以解脱,面对浩渺的江水,他唱出了这首动人的诗歌,倾吐了满怀惆怅的愁绪。
    陈启源《毛诗稽古编》把《汉广》的诗境概括为“可见而不可求”。这也就是西方浪漫主义所谓的“企慕情境”,即表现所渴望所追求的对象在远方、在对岸,可以眼望心至却不可以手触身接,是永远可以向往但永远不能到达的境界。《秦风·蒹葭》也是刻划“企慕情境”的佳作,与《汉广》比较,则显得一空灵象征,一具体写实。《蒹葭》全篇没有具体的事件、场景,连主人是男是女都难以确指,诗人着意渲染一种追求向往而渺茫难即的意绪。《汉广》则相对要具体写实得多,有具体的人物形象:樵夫与游女;有细徽的情感历程:希望、失望到幻想、幻灭;就连“之子于归”的主观幻境和“汉广江永”的自然景物的描写都是具体的。不为无见。当然,空灵象征能提供广阔的想像空间,而具体写实却不易作审美的超越。钱锺书《管锥编》论“企慕情境”这一原型意境,在《诗经》中以《秦风·蒹葭》为主,而以《周南·汉广》为辅,其原因或许就在于此。
    创作背景
    西汉时研究诗经的三家认为,江汉之间的广大地域被周文王文明化,那里的女性有贞守之德,于是诗人便作此诗,以乔木、神女、江汉为比,赞美那里的美丽女子。
    10·国风·周南·汝坟
    遵彼汝坟,伐其条枚。未见君子,惄如调饥。遵彼汝坟,伐其条肄。既见君子,不我遐弃。鲂鱼赪尾,王室如毁。虽则如毁,父母孔迩。
    译文沿着汝河大堤走,采伐山楸那枝条。还没见到我夫君,忧如忍饥在清早。沿着汝河大堤走,采伐山楸那余枝。终于见到我夫君,请莫再将我远弃。鳊鱼尾巴色赤红,王室事务急如火。虽然有事急如火,父母穷困谁养活!
    注释遵:循,沿。汝:汝河,源出河南省。坟(fén):水涯,大堤。条枚:山楸树。一说树干(枝曰条,干曰枚)。君子:此指在外服役或为官的丈夫。惄(nì):饥,一说忧愁。调(zhōu):又作“輖”,“朝”(鲁诗此处作“朝”字),早晨。调饥:早上挨饿,以喻男女欢情未得满足。肄(yì):树砍后再生的小枝。遐(xiá):远。鲂(fánɡ)鱼:鳊鱼。赬(chēng成):浅红色。毁(huǐ):火,齐人谓火为毁。如火焚一样。孔:甚。 迩(ěr):近,此指迫近饥寒之境。
    鉴赏
    这在诗之首章,“遵彼汝坟,伐其条枚”——在高高的汝河大堤上,有一位凄苦的妇女,正手执斧子砍伐山楸的树枝。其实已透露了消息,采樵伐薪,本该是男人担负的劳作,现 在却由织作在室的妻子承担了。读者不禁要问:她的丈夫究竟到哪里去了?竟就如此忍心让妻子执斧劳瘁!“未见君子,惄如调饥”二句的跳出,即隐隐回答了此中缘由:原来,她的丈夫久已行役外出,这维持生计的重担,若非妻子没有人能来肩负。“惄”者忧也,“调饥”者朝食未进也。满腹的忧愁用朝“饥”作比,自然只有饱受饥饿折磨的人们,方有的真切感受。那么,这倚徙“汝坟”的妻子,想必又是忍着饥饿来此伐薪的了,此为文面之意。“朝饥”还有一层意思,它在先秦时代往又被用来作男欢女爱的隐语。而今丈夫常年行役,他那可怜的妻子,享受不到丝毫的眷顾和关爱。这便是首章展示的女主人公境况:她孤苦无依、忍饥挨饿,大清早便强撑衰弱之身采樵伐薪。当凄凉的秋风吹得她衣衫飘飘,大堤上传送来一声声“未见君子,惄如调饥”的怆然叹息时,令人闻之而酸鼻。
    第二章诗情发生了意外的转折。“遵彼汝坟,伐其条肄”二句,不宜视为简单的重复:“肄”指树木砍伐后新长的枝条,它点示了女主人公的劳瘁和等待,秋往春来又捱过了一年。忧愁悲苦在岁月漫漫中延续,期待也许早已化作绝望,此刻却意外发现了“君子”归来的身影。于是“既见君子,不我遐弃”二句,便带着女主人公突发的欢呼涌出诗行。不过它们所包含的情感,似乎又远比“欢呼”要丰富和复杂:久役的丈夫终于归来,他毕竟思我、爱我而未将我远弃,这正是悲伤中汹涌升腾的欣慰和喜悦;但归来的丈夫还会不会外出,他是否还会将我抛在家中远去?这疑虑和猜思,难免又会在喜悦之余萌生;然而此次是再不能让丈夫外出的了,他不能将可怜的妻子再次远弃。这又是喜悦、疑虑中发出的深情叮咛了。如此种种,实难以一语写尽,却又全为“不我遐弃”四字所涵容——《国风》对复杂情感的抒写,正是如此淳朴而又婉曲。
    女主人公的疑虑并非多余。第三章开首两句,即以踌躇难决的丈夫口吻,无情地宣告了他还得弃家远役:正如劳瘁的鳊鱼曳着赤尾而游,在王朝多难、事急如火之秋,他丈夫不可能耽搁、恋家。形象的比喻,将丈夫远役的事势渲染得如此窘急,可怜的妻子欣喜之余,又很快跌落到绝望之中。当然,绝望中的妻子也未放弃最后的挣扎:“虽则如毁,父母孔迩!”这便是她万般无奈中向丈夫发出的凄凄质问:家庭的夫妇之爱,纵然已被无情的徭役毁灭;但是濒临饥饿绝境的父母呢,他们的死活不能不顾。
    全诗在凄凄的质问中戛然收结,征夫对此质问又能作怎样的回答。这质问其实贯串了亘古以来的整整一部历史:当惨苛的政令和繁重的徭役,危及每一个家庭的生存,将支撑“天下”的民众逼到“如毁”、“如汤”的绝境时,历史便往往充满了这样的质问。《周南·汝坟》在几经忧喜和绝望后发出的质问,虽然化作了结句中征夫的不尽沉默。但是读者却分明听到了此后不久历史所发出的巨大回音:那便是西周王朝的轰然崩塌。
    影响
    相传为孔子编辑成书,集入西周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的作品305篇,分为风雅颂三个类别。而其中的《汝坟》则是我们能见到的歌颂汝州风土人情最早的一首诗。该诗写一位妇女在汝河岸边一边砍柴,一边思念远征未归的丈夫。全诗用语简洁,比喻奇特,思念和哀怨化作缕缕青丝,弥漫于字里行间,纯情感人。风土人情是民族文化的基础,《汝坟》在展示民族文化,促进我国的诗歌创作中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赏析
    对于这首诗的主旨,《毛诗序》以为是赞美“文王之化行乎汝坟之国,妇人能闵其君子犹勉之以正也”;汉刘向《列女传》更附会其说,指实此乃“周南大夫”之妻所作,恐其丈夫“懈于王事”,故“言国家多难,惟勉强之,无有谴怒遗父母忧”也。《韩诗章句》则以为,此乃妇人“以父母迫近饥寒之忧”,而劝夫“为此禄仕”之作,显然并无赞美“文王之化”的“匡夫”之义。近人大多不取毛、韩之说,而解为妻子挽留久役归来的征夫之作,笔者以为似更切近诗意。
    创作背景
    这首诗的背景,《毛诗序》以为是赞美文王的教化在汝坟这个国家施行的很好,妇人能劝诫丈夫尽力正直卫国而流传下来的民歌。但是近人大多认为这是妻子挽留久役归来的征夫而唱的诗歌。
    11·国风·周南·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译文麟的脚趾呵,仁厚的公子呵。哎哟麟呵!麟的额头呵,仁厚的公姓呵。哎哟麟呵!麟的尖角呵,仁厚的公族呵。哎哟麟呵!
    注释麟:麒麟,传说动物。它有蹄不踏,有额不抵,有角不触,被古人看作至高至美的野兽,因而把它比作公子、公姓、公族的所谓仁厚、诚实。趾:足,指麒麟的蹄。振振(zhēn真):诚实仁厚的样子。公子:与公姓、公族皆指贵族子孙。于(xū虚):通吁,叹词。 于嗟:叹美声。定:通“顁”,额。公姓:诸侯之子为公子,公子之孙为公姓。或曰公姓犹言公子,变文以协韵。公族:与公姓义同。
    鉴赏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
    创作背景
    鲁哀公十四年,鲁人去西郊打猎,猎获一只麒麟,而不识为何物。孔子见了,说道:“这是麒麟呀!”获麟一事对于孔子刺激很大,他记在他所作的《春秋》上,而且停笔不再往下写了。并又作了一首《获麟歌》。这首诗很像是孔子的《获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