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梦晗证书挂靠之前,先看看这几个法律案例。-京华消防工程师

    周梦晗证书挂靠之前,先看看这几个法律案例。-京华消防工程师

    周梦晗
    许多考了注册资格证书的朋友,证书多是用于兼职(实则挂靠),证书借用这种行为本质属于打擦边球,由此产生的纠纷也不少。小编在openlaw判决文书网站上,输入“资格证书/兼职”查询到573条判决文书,其中98%的法律纠纷是在2010年之后审判的,说明最近几年证书纠纷越来越多,大家也喜欢走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在挂证之前,了解一下最新的判决案例,会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小编仔细看了几十个案例,挑选了以下4个比较经典的案例供大家参考。
    经 典 案 例案例 1:
    郭**与北京智联英才管理咨询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2017年)
    2015年4月,郭**与智联公司签订《注册一级建造师委托协议》,约定:顾问费9.6万/3年,智联公司拿到证书后,先付5000元,待注册后,付清尾款。但是,第三方公司将郭**证书注册成功后,智联公司先后只付了约1.4万后,就不再给钱了。郭**起诉了智联公司。
    智联公司辩称:智联公司与郭**签订的委托协议是挂靠,是无效协议。
    法院判决如下(摘要):
    对于郭**与智联公司签订的《注册一级建造师委托协议》的效力,智联公司辩称,委托协议的签署内容是将建造资格证书出租,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26条第7项的规定,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所以该合同无效。对此本院认为,《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由建设部颁布,属于部门规章而非法律、行政法规,故《注册一级建造师委托协议》并不因此无效,对于智联公司的抗辩本院不予采信。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约定,郭**提供国家一级建造师证件,智联公司同意担保所寻找的用证企业按时支付郭**96000元/3年整聘用工资(税后),现智联公司仅支付7832元,尚欠83168元。故对于郭**要求智联公司支付顾问费83168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智联公司未按约定支付顾问费的行为构成违约,郭**有权要求智联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案例 2:
    福建雅利达安装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黄**劳动争议(2017年)
    黄**原在一学校任校长职务,将一级建筑师挂在了雅利达装修公司,从12年起,每年15万,共签了4年,结果从2014年开始拖欠费用。黄**上诉法院,要求支付剩余的证书费用及经济补偿金5万元,一审已经判决黄**胜诉,但雅利达装修公司不服,上诉,进行了二审。
    二审判决如下(摘要):
    关于一人能否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禁止一个劳动者与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双重劳动关系,黄**虽系永泰城建职专副校长,但黄**与雅利达装修公司之间具备了劳动关系的基本要素,符合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一审法院认定双方成立劳动关系并无不当,本院予以认同。雅利达装修公司认为其与黄**只是劳务关系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八条、三十一条中关于禁止兼职的规定,针对的是“同时受聘于二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不同于本案的情况,故雅利达建筑公司称黄仁光违反上述两条规定,双方签订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兼职聘用合同》无效的主张,本院亦不予采纳。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案例 3:
    郭*与北京北方天宇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2014年)
    郭*与天宇装饰公司签订了《建造师兼职顾问聘任合同》,签了2年,企业及时给清了费用。2013年8月15日合同到期,8月30日解除的合同,9月26日还给郭*证书。但是,但是,郭*把天宇装饰公司起诉了,要求赔偿2万违约金和工资补偿。在合同中,有一条,双方违约,要支付2万违约金,因为天宇公司晚了15天解除合同,属于违约,9月26日才还回证书,所以要求8月15日至9月26日这段时间的工资补偿。我只想说,小伙子,你是个人才。
    法院判决如下(摘要):
    根据原告与北方天宇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约定:原告负责该公司企业资质就位、升级、年检,任何情况下都不去该公司处坐班、不参加考勤、不遵守该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不参与该公司的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亦不纳入该公司企事业编制,因此,原告不适用该公司制定的工作制度和劳动管理,其工作内容不为该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亦未从事与其业务相关有报酬的劳动,因此双方建立的实为劳务关系。其他因为证据不足,驳回原告郭*的诉求。
    案例 4:
    莫*与重庆祥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新大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合同纠纷(2017年)
    2015年,莫*与中介公司新大渝公司签订了《一级建造师代理兼职聘用协议》,约定11万/2年,先付1.3万,注册后再付9.7万。中介公司新大渝把证书转给了重庆祥云建筑公司,约定12万/2年,注册成功,祥云公司给了新大渝2万元,但新大渝只给了莫*1.3万元。后续费用一直要不到,莫*把中介公司新大渝和用证公司祥云建筑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决如下(摘要):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第二十二条第七项、第十二项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七)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十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莫*与新大渝公司签订的《个人授权委托书》及莫逆与祥云公司约定的关于资政证书挂靠的内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无效。莫逆将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挂靠在祥云公司供祥云公司使用,并收取报酬,该行为也违反行政规章的规定。上述约定从始至终对莫逆与祥云公司不产生法律效力,故莫逆不应当向祥云公司收取报酬。对于莫逆要求祥云公司及新大渝公司向其支付报酬并支付交通费、误工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案 例 解 析1. 证书挂靠协议是否有效?
    在判决文书网上看到的案例,小编发现,一旦协议上明确写着“挂靠”2个字的,几乎都会认定协议无效。而协议内以“兼职”/“顾问”名义写的,一半会认定为协议有效。所以,在与用证单位签订协议的时候,用词很关键。
    以上3个案例中,有的地方法院认定此类协议有效,有的认定无效。这个还要看当地法院怎么判了。2. 一旦认定协议无效,证书怎么办?
    小编看的十几个判决案例中,不管协议判定有效还是无效,法院都会要求注册公司马上将证书注销,并将证书归还本人。所以,大家尽管放心,即使钱没拿到,但是证书还是能拿回来的。3. 能不能在2个单位上班?
    案例2中,就已经明确了,这个要看相应的工程师管理办法。比如,《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办法》中,是这样要求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不能“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业”,也就是说,可以同时在2家公司上班,只要其中1家不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重点单位”就行了。
    注 意 事 项
    那么我们在挂证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1. 签订的协议,要以“兼职”,最好是“技术顾问”的名义进行,千万不要有“挂靠”2个字;
    2. 找公司,一定要找个靠谱的,自己要事先了解一下,可以通过天眼查这种网站查一下企业的信誉。
    3. 不管是通过中介,还是熟人找用证单位,一定要和用证单位直接签订协议,以免出现中介和用证单位互相推诿或者中介跑路的情况;
    4. 费用尽量要一次性付清,案例4就可以看到分期付的后果;
    5. 写好的协议,最好还是请熟悉的律师朋友帮看一下;
    6. 发生纠纷,不要息事宁人,不要软弱。一定要走法律途径,大不了收不到的尾款不要了(反正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也要不到)。要让这些不良中介和不良企业明白挂证人“鱼死网破”的决心,这样这些不良中介和企业才会害怕,一旦走法律途径,他们的损失比挂证人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