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梦晗诉讼离婚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长治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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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梦晗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争夺通常是争议的焦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首先应依双方协商而定,由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如因子女抚养权产生争议且协商不成,法院会如何判决,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又应做好怎样的准备?一、法院判决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如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出,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子女的年龄2、男女双方的经济收入3、男女双方的生活环境4、跟随子女生活时间的长短5、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意见。总的原则: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可以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二、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那么在双方均想争取子女抚养权时,在法庭上应从哪几方面进行举证呢?关晓杰律师经实践总结,建议应做好以下几点:
1、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以证明自己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证据方面,如果有固定工作,可要求单位出具工资证明,如果无固定工作,可出示自己的存款证明。
2、提供自己住所周边环境的照片,如幼儿园、学校、公园、游乐场等以表明周围环境对孩子成长有利。
3、提供自己的健康证明,以表明自己身体健康,有精力抚养子女并不会给子女传染疾病
4、如果自己无法再行生育,可提供绝育证明或相关检验证明
5、提供街坊邻居的证人证言,以证明自己跟子女共同生活时间长且尽抚养职责
6、必要时可以申请自己父母出庭作证,以表明在自己工作时,父母可以代为看护照顾孩子,可以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
7、若子女年满十周岁,则要培养好与子女的关系,子女的意见对法院的判决会产生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