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梦晗诗歌中的矛盾因素-诗评媒

    周梦晗诗歌中的矛盾因素-诗评媒

    周梦晗
    诗歌中的矛盾因素
    叶芝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他说,同别人争吵产生雄辩,同自己争吵产生诗歌。叶芝的诗中有象征,有爱尔兰的现实;有现代感,也有神秘主义倾向。茨威格在一篇回忆录里提到了叶芝朗诵的情景:屋子遮得严严实实,只点着两根蜡烛,他一袭黑袍,用抑扬顿挫低沉声调缓慢地朗诵着。今天看来,这多少有些做作,但对叶芝来说却是严肃的。今天的诗人再也不会像叶芝或他那个时代的诗人那样,对诗歌有一种宗教般的神圣感。
    我听过两首叶芝朗诵自己诗歌的录音。声音微微颤抖着,有些飘,仿佛穿过久远的时间从另一个世界传到我们身边,让人怦然心动。
    还是回到叶芝的话上去。同别人争吵,显然是一种不同观点的辩论,是要用自己的观点压倒别人而不是说服别人。这需要雄辩。而同自己争吵,则是内心有两种不同声音在相持不下,此消彼长,让自己处于一种矛盾的境地。
    我们知道,抒情诗在古代只是诸多诗体中的一种,此外还有史诗、叙事诗、哲理诗和讽刺诗。抒情诗最早可以配着六弦琴来调唱。希腊神话也在里尔克诗中被提到的奥尔浦斯就是这样的抒情诗人。据说他一唱歌,鸟兽们从林子里涌出,安静地听他弹唱,石头也为之感动。他的下场不那么美妙,是被酒神的女祭司们撕得粉碎,古人解释说是他得罪了他们,我们今天了解到粉丝们对偶像的疯狂就能做出另一种解释。后来抒情诗脱离了音乐,但表现的也只是单一的情感。到了近代,抒情诗才用来表现一种更为复杂的情绪。指向增加了,容量扩大了。实际上,现代的抒情诗已经吸纳了叙事诗、哲理诗和讽刺诗的因素,几乎成了诗的总称。
    叶芝早期的爱情诗很甜美,太阳的金苹果,月亮的银苹果,后来和毛特冈相恋不果,却又在感情上难以割舍和释怀,为冈写了大半辈子的情诗,表现的是一种又爱(她的美丽、高贵)又恨(不接受自己的感情,却又嫁给了一个他瞧不起的酒鬼)的情绪。这是一种矛盾。同样,他赞赏她有着火一样的热情,不流于平庸,却又反对她煽动小人物造反,这当然反映出叶芝保守的一面,但也确实构成了另一组矛盾。还有,他担心她会像海伦一样红颜祸水,会给世界带来灾难,赞美中有谴责,谴责中又有赞美,然后又说现在没有第二个特洛伊为她燃烧,意思是时代变了,她的美已经起不了多少作用了。这里面也包含着对时代的批评。这又构成了一组矛盾。
    无论现代诗歌还是古典诗歌,其中都包含情感因素。感情有着不同的指向,单一的情感具有一种指向,复杂的情感有不同的指向;截然相反的情感形成了一种对立,这种对立往往构成了诗的张力。诗的矛盾因素或特质指的是后一种状况。
    在一篇分析《驶向拜占庭》的文章中,作者指出了其中的几种对立:青年和老年的对立,物欲和精神的对立,物质与艺术的对立,并指出,几种对立构成了全诗的骨架。
    诗人们在更多的时候不会像哲学家那样果断。他们即使说出内心的真理,那也是犹豫和迟疑的,因为他们的内心总是处于矛盾之中。
    我们再看但丁所推崇的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一个诗句。维吉尔被艾略特推为经典的代表,艾略特认为经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心灵的成熟,生活风度的成熟,和语言的成熟。维吉尔在这几个方面似乎都做到了,当然他也多少沾了点时代的光。因为要做到这些,不仅光凭个人的才华和努力才能做到。
    我们看维吉尔的这句诗:
    沉重的木犁碰到了空空的头盔
    这个看似简单的句子包含着诸多矛盾因素。木犁的主人是农夫,头盔的主人是士兵。这是一组对立。木犁是用来耕做,而头盔是用来防身,前者代表着和平时期,而后者代表着战争,这是又一组对立。还有其它的对立,如木和铁,如今和古,如生和死。这些矛盾因素为这句诗拓展出巨大的空间,具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沧桑感。
    有时,在写作风格和手法上也要有一些矛盾或对立的因素。我们说某某作品的风格如何如何,其实这也是就主要的特征而言。单一的特征形成不了风格,就像单一的颜色不会成为绘画作品一样。我们可以说这幅画的调子偏冷,或那幅画是以黄色为主调,但一种在绘画中占据主导作用的颜色一定要有补色,不然就不可能突出出来。过去有一位朋友听音乐,只喜欢肖邦,不喜欢贝多芬。和肖邦相比,贝多芬的确显得粗暴一些。但我对他说,你要更好了理解肖邦,就一定要听听贝多芬。事物的存在价值在于差异性,而差异性正是通过比较才会显现出来。没有比较,特点就无法出来。就像我们读书,要读最好的,一流的书,也要读三流的书。二流的可以省去不读。读一流的书,可以使我们了解文学的最好的尺度。读三流的书,可以从中发现很多破碇,这些破碇正好从反面教会我们怎样去写。风格的对立因素可以使特点更突出,由于其它因素,也使风格更丰富,而不是单一。钟嵘说《古诗十九首》“文温以丽,意悲而远”,可能就是这个样子。苏东坡说诗“所贵乎枯澹者,谓其外枯而中膏,似澹而实美,渊明、子厚之流是也。若中边皆枯,澹亦何足道!”又在给弟弟的信中说,“吾于诗人,无所甚好,独好渊明之诗。渊明作诗不多,然其诗质而实绮,癯而实腴。”枯和膏,澹和美,质和绮,癯和腴,都构成了矛盾,统一起来,就成为陶氏风格了。在历史上还有一桩公案,七十多年前,朱光潜写了篇文章,谈及静穆是艺术的最高境界,而这种境界在中国诗里不多见,屈原、阮籍、李白、杜甫都不免有些金刚怒目,愤愤不平的样子,陶潜浑身是静穆,所以他伟大。这句话受到鲁迅的抨击。鲁迅指出了他金刚怒目的一面,并说,陶渊明并非浑身静穆,所以他伟大。
    其实我们今天看,静穆固然概括不了陶渊明,但用金刚怒目来形容他也同样有些问题。陶当然写悠然见南山的句子,也有饥来驱我去的凄凉,当然也不乏猛志固长在的情怀,总之,他的写作是复杂的,片面地执其一端总归是失去简单。当然,就眼力来讲,苏东坡当更胜一筹。
    我们再来看卡夫卡和艾略特的例子。卡夫卡的小说具有很强的荒诞感,有超现实因素,但却没有人把他看成是超现实主义作家。他很能致幻,比如写一个小职员一觉醒来变成了大甲虫,还有乡村医生下雪的夜里要去出诊,但没有马。这时从废置的猪圈里钻出来几匹马,还有一个马夫。十英里的路他坐上马车一瞬间就到了,但回归却漫无时日,只能永远地在世上流浪。这样写很容易看成神话故事,而作品一旦被当成神话来读,现实感就会大大削弱了。但卡夫卡做得很高明,他一方面刻意突出作品的荒诞感,另一方面又用真实的细节来弥补。我们读卡夫卡的作品,不会感到不真实,就是因为细节在里面起到了作用。荒诞派和真实的细节构成了对立,但这对立成就了卡夫卡。艾略特也是这样。《荒原》里面有大量的象征,象征容易使作品变得空泛,但艾略特佐以自然主义的描写,成功地做出了调节。前田约翰主张简单,但他也意识到单一存在着问题,因此他也说,简单和复杂相辅相成,没有复杂的对比反差,简单就不能更好地显现。
    中国人很多不太喜欢塞尚的画,塞尚的画其实是这一二百年间最好的,难得有一种体积感,显得厚重。厚是一种美学风格,这一点恰好容易被我们忽视。国内人的创作都容易犯一个毛病:薄。薄就是单一,薄不耐看,经不起琢磨。中国人过于追求智巧,其实这是最不足取的。唐以后的诗歌也越来越走上这个路子,音律越来越讲究,形式和细节的感觉也越发精致讨巧,但和《古诗十九首》相比,却要显得缺少风骨。杜甫的风格被称为是“沉郁顿挫”,但和《古诗十九首》及陶渊明相比仍然不够厚。颜色中有两种最简单,但又最耐看。一个是白色,一个是黑色。白色具有一切可能性,而黑色包含了一切可能性。黑色最丰富,因为它混杂了所有的颜色。好的东西都不是单一风格的,都混杂了各种不同的因素。
    所以,诗怎么才能写得好,不是单凭热情就能做到,还需要冷静思考和深入探讨。我们现在写作过于拘泥于技术层面,没有从最根本的出发点去认识和考量。所以提出要扩大诗的空间,让诗歌包容更多的因素,包容更多不同层面的东西。但无论怎么做,怎么出新,有一点不要忘记,诗就是诗,诗歌的真实和审美永远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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